你目前的位置>>首页>交通类查询>行政复议须知  设为首页 收藏本站

行政复议须知

一、 申请行政复议须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。逾期申请的,不予受理。

二、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:
1、 行政复议申请书(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、理由、要求和申请人签名、申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、邮编和联系电话等);
2、 《强制措施凭证》或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复印件;
3、 申请人身份证(户口簿)、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复印件;
4、 委托办理的,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(户口簿)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。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。
精典小说推荐: 红楼梦 三国演义 水浒传 西游记 金瓶梅  -->累了,轻松一下,玩小游戏<--

关于找一下网 | 意见反馈 | 网站推广
联系人:石耀华  QQ:1398815 Email:threemail@21cn.com
© 2006 【找一下-实用查询大全】 | 本站资源均来源于网络,如有问题请联系QQ 1398815